各民企会员单位:

根据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3133号)要求,现就做好安徽省水利水电行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2023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凡属于协会内民营企业从业的专业技术人员,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资格条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员,且在皖连续缴纳社1年(含)以上。

(二)专业技术人员包括,在皖水利建设市场从事科学研究、规划设计、工程建设、工程管理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严格按照省水利厅、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的通知》(皖水人202076号)文件规定执行。

(二)时间截点、任职年限

专业技术资格任职或聘任年限均按周年计算,今年申报人员时间计算至202312月31日。

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的,其任职年限连续计算;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等次的,扣除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年度,其余任职年限累计计算;2022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今年不得申报。

(三)继续教育

严格按照《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366号)的要求,专业技术人员每年须完成公需课目学习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学习不少于60学时。2023年度,申报技术员资格的,当年继续教育90学时申报助理工程师的,当年继续教育满180学时申报工程师资格的,当年继续教育须满270学时,但不得在一个年度内突击完成所需学时。未按照要求完成继续教育规定学时的,不得申报职称。

凡职称申请人所具有学历的专业与所申报职称的专业不一致或不相近时,应视为不具备规定学历。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可视为专业相符:

1.参加由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认可的院校、经总政(总参)批准认可的部队院校、中央及省委党校等组织开展的所申报专业或相近专业继续教育培训,累计3个月以上,并取得结业证书;

2.完成正常年度继续教育规定学时后再参加所申报专业或相近专业继续教育,申报中、初级职称需分别完成200学时和100学时的专业科目学习,并提供继续教育证书;

3.参加市以上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转岗培训取得培训证书。

(四)转评申报

取得其他专业技术资格人员,转岗从事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技术岗位1年以上,经单位考核合格,能履行相应岗位职责,方可参加同一级别的职称评审。未经转评的人员,不得跨系列(专业)申报高一级职称;转评人员当年度不得申报高一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任职时间计算可按转评前后实际受聘担任相应职务专业技术工作的年限累计计算

三、申报程序

协会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初级职称申报采用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线上材料申报

1.登录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点击“资讯中心”下方“专题专栏”中的“专技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后选择“职称申报”,进入登录页面。在当前界面点击标题栏“帮助中心”,下载“职称申报-操作指南”和“职称申报-常见问题解答”,按照说明在线如实填报相关申报信息,完成网上申报。

2.个人申报系统中的“其他相关附件”里,须上传加盖公章的《简明情况登记表》。

3.委托评审函由用人单位提供。单位账号登录系统后,“职称申报”页面中在“评审计划-评委会名称”中搜索“安徽省水利水电行业协会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点击“委托”,下载并上传盖章后的委托函。

4.申报人严格按照系统提示和文件要求,逐项填报各项信息,并扫描上传:诚信承诺书、劳动合同、学历、职称证、继续教育、业务工作总结、论文、业绩、社保证明等所有申报材料(原则上应原件扫描上传,如确需上传复印件的,则每页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申报人务必确保网上申报信息真实、准确、规范、图片清晰、无颠倒,因上传的材料不符合要求影响评审结果的,责任自负。

5.个人申报、单位审核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15日(逾期系统自动关闭)。

6.安徽省专业技术人员综合管理平台技术服务电话:0551-63687880、65329082。

线下材料报送

1.加盖公章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情况一览表》(A3纸打印)1份,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请分开填写。同时电子版(Excel版)发送至zhangxinru@ahslxh.com.cn邮箱。

2.任职资格证书、学历、学位证书、社保证明、业绩材料、论文原件,现场审核后当场退还。

3.线下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2023年10月25日,请于工作日9:00-12:00,14:00-17:00报送材料。个人申报系统中,“职称申报”页面里“当前申报记录”显示“审核通过”后,即可打印《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一式三份),请用牛皮纸袋封装送至协会。请各单位经办人合理安排纸质材料报送时间,避免扎堆聚集。

5.报送地址:合肥市包河区桐城南路400号防汛楼,303室。

6.联系电话:0551-6262441962624416

7.相关申报表格及材料见附件。

四、评审费用

(一)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评审费收费标准的函》(皖价费2005﹞72号)规定,评审费收费标准为:中级160元/人,初级100元/人。以上费用均由会员单位统一集中交纳。

(二)缴费方式:银行转账

单位名称:安徽省水利水电行业协会

银行:农行合肥市曙光支行

账号:12183001040007673

(三)缴费时间。用人单位审核通过后,即可缴费,转账时请备注申报人员姓名。

(四)发票问题本次评审发票为电子发票,纸质材料报送至协会后20个工作日内开具

五、工作要求

(一)关于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为激励更多专业技术人员投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赋予科技成果转化成效和论文、项目、专利等同样的权重。

(二)认真落实逐级审核工作责任制。用人单位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申报材料要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坚持“谁受理、谁负责、谁签字”的要求,对申报人提交的材料逐级认真审查、严格把关。

(三)加强诚信体系建设。依照《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社部第40号令)、《关于加强职称评审工作诚信机制建设的通知》(皖人社秘2018422号),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材料时,必须签署《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承诺所提供的相关证书、业绩成果、论文等材料的真实可靠。实行学术造假和职业道德失范“一票否决”,对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并记入全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库,记录期3年。对履行审核把关责任不力,甚至弄虚作假、暗箱操作情况较为严重的申报单位,将视情况暂停该单位申报资格2年。

附件:1.单位公示证明;

2.简明情况登记表

3.评审情况一览表。

  

 

202397

相关附件:
《单位公示证明》.docx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情况一览表》.xlsx
《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简明情况登记表》.docx
关于做好2023年度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pdf
关于印发 安徽省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 的通知(皖水人〔2020〕76号).pdf